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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微企业可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
     发布时间:2015/10/10    来源:   阅读次数:1504
     

      小刘是一家小型微利企业的财务,按照最新的政策,他们的企业可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然而在近期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小刘对于企业能否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问题却是一知半解。这天,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发票业务,顺便向窗口的税务人员咨询起来。

      税务人员热情地拿起身边的一本《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热点问答》宣传小册子,详细地向小刘解释:

       从2014年起,小型微利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其折余价值部分,2014年1月1日以后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除此之外,六大行业企业(含小型微利企业)还可以享受2014年1月1日后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自行建造),允许按不低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折旧年限的60%缩短折旧年限,或选择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进行加速折旧。

       六大行业企业中符合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还可以享受,2014年1月1日后购进,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允许按不低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折旧年限的60%缩短折旧年限,或选择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进行加速折旧。

      税务人员把《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热点问答》递给小刘,补充说,“在这本小册子里还详细介绍了哪些企业属于"六大行业",可以拿回去慢慢了解。”接过税务人员手上的小册子,小刘随手一翻,惊喜地发现巴掌大的小册子却收集了三十多个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知识,自己的不少政策疑问正好在里面找到了解答。拿着小巧精致、方便携带的《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热点问答》,小刘忍不住向税务人员多要了几本,带回去让同事们都来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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