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现对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应税所得率
根据我区实际,本着从轻、从宽、从简的原则,将我区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调整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现对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应税所得率
根据我区实际,本着从轻、从宽、从简的原则,将我区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调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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