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甲供材”中建筑企业销售额的确定
《
一是建筑企业选择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的情况下,销售额是建筑企业发生建筑应税行为向发包方或业主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二是建筑企业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的情况下,销售额是建筑公司向业主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分包款后的余额。
(二)“甲供材”中建筑企业增值税计税方式的选择分析
按照
假设“甲供材”合同中约定的工程价税(工程造价是税前工程造价 税前工程造价×9%)合计(不含甲方购买的材料和设备)为A,则建筑企业选择一般计税方式和简易办法下的增值税计算如下。
1、一般计税方式下的应缴增值税为:
应缴增值税=A×9%÷(1+9%)-建筑企业采购材料物质的进项税额=8.3%×A-建筑企业采购材料物质的进项税额
2、简易办法下的应缴增值税为:
应缴增值税=A×3%÷(1+3%)=2.91%×A
3、两种方法下税负相同的临界点:
8.3%×A-建筑企业采购材料物质的进项税额=2.91%×A
推导出:
建筑企业采购材料物质的进项税额=5.39%×A
4、由于一般情况下,机电安装、钢结构安装的建筑企业采购材料物质的适用税率一般均是13%,于是,推导出临界点:
建筑企业采购材料物质的进项税额=建筑企业采购材料物质价税合计×13%÷(1+13%)=5.39%×A
5、由此计算出临界点:
建筑企业采购材料物质价税合计=46.87%×A
6、从事房建工程、路桥工程、水利工程、管道工程和装修工程的建筑企业,建筑企业自行采购材料物质中有30%左右的砂石料、砖和混泥土抵扣3%,70%左右的钢筋建筑材料抵扣13%,于是,推导出临界点:
建筑企业采购材料物质的进项税额=建筑企业采购材料物质价税合计×13%÷(1+13%)×70% 建筑企业采购材料物质价税合计×3%÷(1+3%)×30%=5.39%×A
(0.0805 0.00874)×建筑企业采购材料物质价税合计=5.39%×A
由此计算出临界点:
建筑企业采购材料物质价税合计=60.6%×A
8,分析结论
甲供材料模式下,建筑企业选择按一般计税方法或者简易计税方法的临界点参考值是:
(1)从事房建工程、路桥工程、水利工程、管道工程和装修工程的建筑企业的临界点参考值是:
建筑企业采购材料物质价税合计=60.6%×甲供材合同中约定的工程价税合计
具体是:
建筑企业采购材料物质价税合计>60.6%×甲供材合同中约定的工程价税合计,则选择一般计税方法有利
建筑企业采购材料物质价税合计<60.6%×甲供材合同中约定的工程价税合计,则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有利
(2)机电安装、钢结构安装的建筑企业的临界点参考值是:建筑企业采购材料物质价税合计=46.87%×甲供材合同中约定的工程价税合计
具体是:
建筑企业采购材料物质价税合计>46.87%×甲供材合同中约定的工程价税合计,则选择一般计税方法有利
建筑企业采购材料物质价税合计<46.87%×甲供材合同中约定的工程价税合计,则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有利
因此,建筑企业采购材料物质占整个工程造价的多少,或者说甲供材料占整个工程造价的多少,是选择计税方式的关键!
案例分析1
建筑企业采购材料物质价税合计>46.87%ד甲供材”合同中约定的工程价税合计,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的分析
1、案情介绍
江苏省某企业委托一个中国京冶公司承建一主题乐园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造价为1000万元,材料部份600万元,其中“甲供材”为200万元;安装部分400万元。中国京冶将其中100万元的机电安装工作分包给中冶建研公司。假设建筑企业购买材料均取得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分析中国京冶公司如何选择增值税的计税方法?
2、涉税分析
(1)选择一般计税方式下的应缴增值税为:
应缴增值税=(1000-200)×9%÷(1+9%)-【(600-200)×13%÷(1+9%) 100×9%÷(1+9%)】
=66.06-(47.71 5.51)
=12.84(万元)
(2)选择简易办法下的应缴增值税为:
应缴增值税=(1000-200-100)×3%÷(1+3%)=20.38(万元)
3、分析结论
因此,建筑企业采购材料物质价税合计414.68[400万元÷(1+9%)×(1 13%)]>46.87%ד甲供材”合同中约定的工程价税合计800万元=374.96万元,选择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比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更省7.54万元增值税(20.38-12.84)。
案例分析2
建筑企业采购材料物质价税合计>46.87%ד甲供材”合同中约定的工程价税合计,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的分析
1、案情介绍
江苏省某企业委托一个中国京冶公司承建一主题乐园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造价为1000万元,材料部份600万元,其中含甲供材为500万元;安装部分400万元。中国京冶将其中100万元的机电安装工作分包给中冶建研公司。假设购买材料均取得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分析中国京冶公司如何选择增值税的计税方法?
2、涉税分析
(1)选择一般计税方式下的应缴增值税为:
应缴增值税=(1000-500)×9%÷(1+9%)-【(600-500)×13%÷(1+9%) 100×9%÷(1+9%)】
=42.45-(11.92 8.26)
=22.27(万元)
(2)选择简易办法下的应缴增值税为:
应缴增值税=(1000-500-100)×3%÷(1+3%)=11.65万元)
3、分析结论
因此,当建筑企业采购材料物质价税合计103.67万元[100万元÷(1+9%)×(1 13%)]<46.87%ד甲供材”合同中约定的工程价税合计500万元=234.35万元,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比选择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更省10.62万元增值税(22.27-1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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