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办会[2016]40号财政部关于征求《政府会计准则第XX号——公共基础设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财办会[2016]40号 2016-9-13
党中央有关部门办公厅(室),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全国政协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高法院行装局,高检院计财局,各民主党派中央财务部门,有关人民团体财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单位:
为了加快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建立健全政府会计准则体系,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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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计准则第XX号——公共基础设施(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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