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租使用免税单位房产也应申报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本地一驾驶员培训学校隶属于某行政机关,自成立以来无租使用该行政机关房产和土地。由于该行政机关是免税单位,无须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而该驾驶员培训学校认为自己是房产承租人,不是纳税人,也未申报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税法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
《
税务机关根据上述规定,责令该驾校补缴了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相关文章: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
| · 民法典下房产税“交付”标准的问题 | 10/30 |
| · 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截止时间全解析 | 10/30 |
| · 物业出租房产税与增值税纳税筹划及实务分析 | 10/30 |
| · 营改增对一般纳税人从价计征房产税的影响 | 4/28 |
| · 财税[2016]9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 9/26 |
| · 房产税政策变化,潘石屹心里苦? | 9/26 |
| · 巴基斯坦联邦税务局出台房产税收新政 | 9/26 |
| · 土地价款计征房产税亟待解决的问题 | 9/26 |
| · 推出房产税?天不时地不利人不和(一) | 9/26 |
| · 樊纲:房价下降不太可能征收房产税是大趋势 | 9/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