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名单公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司法部关于开展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活动的通知》(税总发〔2016〕11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函〔2016〕519号)规定,经各地税务局申报推荐,税务总局和司法部相关司局及专家评审,报请国家税务总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司法部审定,拟命名北京税务博物馆等9家单位为“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现予以公示。
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反映。
公示时间:2017年6月5日——2017年6月11日
联系电话:010-6341755363418068
传真:010-63417597
邮箱:swzjxwb@163.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邮编:100038
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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