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文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技术转让所得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税优惠。《
(一)适用范围
1、在技术转让合同中约定的与该技术转让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
2、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收入与该技术转让项目收入一同收取价款。
根据技术合同登记的有关规定,与技术转让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只能是在技术转让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即为掌握所转让的技术投入使用而提供的必要服务,而为产品售后、维护、升级等提供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不允许与技术转让合同混同,必须单独签订技术合同。在技术转让合同之外另行签订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合同,已超出了技术转让必要的技术服务与指导事项,与技术开发并无紧密关系。如果将其列为税收优惠范围,则对鼓励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国家税收政策的执行产生不利影响。
《
相关文章: 技术转让所得 减免企业所得税 |
· 技术转让所得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问题总结 | 12/19 |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2号——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 1/27 |
· 从100%控股的子公司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可否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 10/15 |
· 技术转让所得减免额计算注意事项 | 3/27 |
· 技术转让所得享受所得税减免优惠的“密不可分”收入判断标准得以明确 | 12/14 |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 12/14 |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2号: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 12/14 |
· 十种情况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 6/17 |
· 享受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时常见的几种错误类型 | 4/12 |
· 享受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财税处理 |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