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协调总分公司所得税主管局不一致问题
咨询:
总公司企业所得税在北京地税缴纳,分公司企业所得税在外地国税缴纳。现北京地税要求分公司企业所得税转到当地地税,因企业所得税总分公司合并后再按分配表在当地缴纳,请问这种情况分公司是必须转到地税吗?
回复:
你咨询的问题要看时间段。
根据《
意思说,如果你们总分公司都是在2008年底之前成立的,分公司所得税当时属于国税管理的不再调整。如果2009年起新设立的分支机构,其所得税主管部门应与北京总机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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