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国税法[2015]12号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审批申请接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税务局、各直属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税务部门职能转变,规范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申请接收管理工作,现将《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审批申请接收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1.税务行政审批申请表(通用版)
2.税务行政审批申请材料收件凭证(通用版)
3.税务行政审批受理通知书(通用版)
4.税务行政审批不予受理通知书(通用版)
5.补正税务行政审批材料告知书(通用版)
6.准予税务行政审批决定书(通用版)
7.不予税务行政审批决定书(通用版)
8.税务行政审批申请接收(通用流程)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4月10日
相关文章: |
· 沪苏浙皖甬税务局签订协议,推动长三角一体化16项税务措施落地 | 10/30 |
· 杭州市级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报销有变化 | 10/30 |
· 江苏全面启动服务贸易付汇税务备案联合电子化 | 10/30 |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2020年8月热点问题 | 10/30 |
· 深圳市税务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操作指引》 | 10/30 |
· 安徽税务发布12366咨询热点问题解答(2020年5月) | 6/28 |
·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线访谈(四) | 6/28 |
· 上海税务发布疫情防控税收优惠问答 | 6/28 |
· 杭州市级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报销有变化 | 6/28 |
·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常见问题汇总(2020年6月) | 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