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人社发[2015]29号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2015/5/4   阅读:625   字体大小 :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深人社发[2015]29号                2015-4-10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14]37号)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深府办[2013]32号)文件精神,现制定高校毕业生未就业登记操作办法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各项补贴操作办法,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涉及的各项补贴,目的在于促进本市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扶持高校毕业生在我市自主创业等,均由补贴对象自愿申请,按照属地管理、公平公正、专款专用的原则审核发放。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6个月。

  附件:
1.高校毕业生未就业登记操作办法
2.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操作办法
3.高校毕业生求职、生活补贴申请操作办法
4.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补贴申请操作办法
5.高校毕业生培训补贴申请操作办法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10日

安瑞事务所 2025 版权所有
昆明安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虹山东路版筑翠园1栋          
邮编:650031
联系电话:0871-65328170   
手机:13078703171、13099437177 
客服QQ邮箱:1291781610、 2682435308
备案许可证: 滇ICP备09009492号    
版权所有 2018-2028  
  云南在线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