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地税财行[2015]8号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股权无偿划转免征证券交易印花税的通知
2015/7/16   阅读:885   字体大小 :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股权无偿划转免征证券交易印花税的通知

沪地税财行〔2015〕8号                     2015-07-06

市税务三分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近接华大半导体有限公司《关于申请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豁免的报告》(华大投资〔2015〕5号),要求对无偿划转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股权免征证券交易印花税。

鉴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17820万股股份,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国资产权〔2015〕459号)无偿划转给华大半导体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暂不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有关审批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4〕941号)第一条的规定,同意对上述国有股股权无偿划转行为涉及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免征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特此通知。

安瑞事务所 2025 版权所有
昆明安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虹山东路版筑翠园1栋          
邮编:650031
联系电话:0871-65328170   
手机:13078703171、13099437177 
客服QQ邮箱:1291781610、 2682435308
备案许可证: 滇ICP备09009492号    
版权所有 2018-2028  
  云南在线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