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国税函[2014]7号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台东三路支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汇总申报缴纳问题的批复
市北、四方国家税务局:
近日接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以下简称市北支行)的申请,因青岛行政区划合并,经上级部门批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支行和四方支行合并,原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改名为市北支行,原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改名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台东三路支行(以下简称台东三路支行),台东三路支行相关税收由市北支行汇总申报缴纳。
根据《
此复。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201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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