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地税计[1998]311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税收票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2013/12/14   阅读:788   字体大小 :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税收票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京地税计[1998]311号        1998-7-1

提示——依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2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税收票证管理办法》的公告,本法规自2014年1月1日起全文废止。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8]32号关于印发《税收票证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为适应财税体制改革的需要和票证管理的新情况,在国家税务总局新修订的《税收票证管理办法》的确良基础上,结合我市的实际,补充有关内容,现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税收票证式样另发),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税收票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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