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国税函[2013]721号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公布整改合格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2013/10/15   阅读:1024   字体大小 :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公布整改合格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粤国税函[2013]721号                 2013-10-10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整改合格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名单(第一批)的通知》(粤经信商贸函〔2013〕2538号)转发给你们。对已整改合格的二手车交易市场,且未发现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的,主管国税机关应及时恢复供应发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2013年10月10日

附件:关于公布整改合格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安瑞事务所 2026 版权所有
昆明安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虹山东路版筑翠园1栋          
邮编:650031
联系电话:0871-65328170   
手机:13078703171、13099437177 
客服QQ邮箱:1291781610、 2682435308
备案许可证: 滇ICP备09009492号    
版权所有 2018-2028  
  云南在线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