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益所有人”9号公告新优惠——股息受益所有人“安全港”条款把握要点
针对股息所得的“受益所有人”问题,
1、缔约对方政府
2、缔约对方居民且在缔约对方上市的公司
3、缔约对方居民个人
他们三类人从中国取得的所得为股息时,可不根据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直接判定申请人具有“受益所有人”身份,这个就是
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申请人被第(一)至(三)项中的一人或多人直接或间接持有100%股份,且间接持有股份情形下的中间层为中国居民或缔约对方居民,申请人也可直接认定为“受益所有人”。这里,对应的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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