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单独核算的财政性资金能否享受所得税免税优惠?
问:我公司2013年12月收到当地政府拨付的一笔财政专项补贴资金,按税法规定符合企业不征税收入的条件。
因财务人员疏忽大意,支出时没有进行单独核算。请问,我公司这笔财政专项补贴资金可以免税吗?
山西临汾国税12366答:
《
凡未按照通知规定进行管理的,应作为企业应税收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因此,你公司取得的财政资金虽然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但未按照税收规定进行管理,应作为企业应税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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