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破涉1亿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16年3月份,枞阳县国税局将周某民、周某明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移送至枞阳县公安局,县局经侦大队受案后立即展开调查取证工作。
民警经过调查后发现,犯罪嫌疑人周某民伙同其弟周某明自2012年至2015年上半年期间,借用他人身份证先后注册成立了几家公司,以经营原木收购、家具生产及销售为幌子,实质专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收取6-10点的开票费向安徽、江苏、浙江、上海、湖北、南京等11个省、市、自治区所在地的企业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受票企业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后均已向当地税务部门申报抵扣了税款,截止目前已初步查明涉案金额共计1亿余元,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大损失。周某明在民警调查期间就已归案,周某民后被枞阳县局上网追逃,现已被抓获归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民已被枞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相关文章: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
· 新司法解释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认定标准的修改 | 4/25 |
· 涉税犯罪司法解释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定性的影响探讨 | 4/25 |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与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区别 | 11/26 |
· 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法务与税务的协同处理 | 4/28 |
· 枞阳破涉1亿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 9/26 |
· 多层货物购销关系埋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风险 | 9/26 |
· 常某某、高某、王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 9/26 |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哪些构成犯罪? | 9/26 |
· 木兰“1·16”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对资金流的感慨 | 9/26 |
· 什么情况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涉嫌犯罪? | 9/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