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省地税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市局制定了《2012年福州市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信息公开渠道建设
加强福州地税门户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福州地税”栏目、办税服务厅、12366税务热线等渠道建设,为纳税人获取信息提供便利。
(一)优化门户网站建设。加强福州地税门户网站专栏建设,优化网站信息搜索引擎功能,加快信息更新频率,提高网上公开成效。
牵头部门:办公室、信息技术处
牵头部门:办公室、法规处、纳税服务处、税政一处、税政二处、规费处、征管处
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并做好相应服务工作。
(三)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深化对《条例》、《规定》等行政法规、政府规章的理解应用,严格依法合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处理与应诉工作,努力降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纠错率。
牵头部门:办公室、法规处
牵头部门:办公室、法规处、征管处、税政一处、税政二处、规费处
牵头部门:办公室、法规处、征管处、税政一处、税政二处、规费处
(六)深化税收执法权公开。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制约,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组织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开展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牵头部门:法规处、办公室
牵头部门:办公室、各基层单位
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与工作督导,切实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八)加大培训力度。继续开展全市地税系统信息公开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与分类指导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提升培训效果,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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