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国税函[2014]383号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停止广东华骏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办理出口退税的批复
2014/7/15   阅读:521   字体大小 :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停止广东华骏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办理出口退税的批复

粤国税函〔2014〕383号                      2014.6.16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停止广东华骏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办理出口退税的请示》(穗国税发〔2014〕84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为骗取出口退税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3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font>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的有关规定,同意你局停止办理广东华骏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出口退税两年。

  此复。

安瑞事务所 2026 版权所有
昆明安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虹山东路版筑翠园1栋          
邮编:650031
联系电话:0871-65328170   
手机:13078703171、13099437177 
客服QQ邮箱:1291781610、 2682435308
备案许可证: 滇ICP备09009492号    
版权所有 2018-2028  
  云南在线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