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或非正常损失如何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例第十条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外的损失,包括:(一)自然灾害损失;(二)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三)其他非正常损失。 至于贵公司的损失是否属于非正常损失,需要根据上述文件,结合行业内部具体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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