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9号:增值税纳税申报再调整
2014/12/31   阅读:1248   字体大小 :    

相关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配合消费税制度改革,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进行了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在增值税纳税申报其他资料中增加《部分产品销售统计表》(表式见附件),由从事轮胎、酒精、摩托车等产品生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填报。

二、本公告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部分产品销售统计表
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纳税人名称(公章):纳税人识别号:
填表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项目
产品名称
栏次
销售数量
销售额
一、轮胎
1=2 3其中:子午线轮胎
2斜交轮胎
3
 
二、酒精
4=5 6 7其中:用于乙醇汽油的酒精
5食用酒精
6其他酒精
7
 
三、摩托车(排量<250毫升)
8
 
填表说明:
一、本表由生产轮胎、酒精、摩托车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月填报。
二、本表“销售数量”的计量单位:轮胎为条;酒精为吨;摩托车为辆。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2014年12月19日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为配合消费税制度改革,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进行了调整,并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解读如下:

“公告”在增值税纳税申报其他资料中增加《部分产品销售统计表》,由从事轮胎、酒精、摩托车等产品生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进行填报。
安瑞事务所 2025 版权所有
昆明安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虹山东路版筑翠园1栋          
邮编:650031
联系电话:0871-65328170   
手机:13078703171、13099437177 
客服QQ邮箱:1291781610、 2682435308
备案许可证: 滇ICP备09009492号    
版权所有 2018-2028  
  云南在线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