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国家税务总局快马加鞭赶在五月前出来了《
1.税率变化产生增值税盈利空间。
按照《
举个栗子更加直观。A企业为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4月进口一批服装400万,进项税额68万元,五月份全部销售,取得销售收入400万元(企业就赚税率的钱)销项税额64万元。
单就此项业务,企业净赚增值税68-64=4万元。
2.对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转登记纳税人)后,并不是立即按照小规模纳税人计算缴纳税款,而是转登记的下期开始,下期怎么理解?一般来说一般纳税人都是按月申报,但是“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等”是按季度申报的,按照文件规定,纳税人转登记是丛5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实施,那么如果纳税人转登记以后,最快适用征收率的时间都是6月份,而不是想象中的5月份,这里逢考提醒大家特别注意!
3. 一般纳税人销售额标准的连续12个月或者连续4个季度时间还是没有变。《
对于这句话的理解,部分财税人士认为从转登记之日起要断开计算了,这个跟之前税务总局的文件规定是冲突的,虽然这句话表述有歧义,但是我想500万标准的时间还是没有变,即连续12个月或者连续4个季度时间是包含转登记日之前的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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