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义乌市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规范对外贸易经营秩序,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管理,防范出口企业走逃行为的发生。根据《
一、启用“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系统”中的“企业认定信息查询打印”功能。“企业认定信息查询打印”主要侧重于新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出口企业和海关代码变更企业的认定管理。各级出口退税管理部门根据登录系统时的提示信息,使用“企业认定信息查询打印”功能查看未办理认定出口企业的详细信息,督促出口企业及时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使用前请各地系统管理员做好使用权限的受权工作。
二、各级国税局应严格按照
三、建立新办理认定出口企业实地核实制度。各级国税局应根据税收管理员制度和征退税衔接工作有关规定,建立新办理认定出口企业实地核实制度,对新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的出口企业,特别是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外贸企业,实施实地核实,掌握出口企业的基本情况,并撰写实地核实情况材料作为户管资料归档。
四、建立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出口企业定期巡查制度。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出口企业一直以来都是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工作的难点,为更好地贯彻落实《
五、各级国税局要加强与海关、外经贸、外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通报在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管理工作中发现的异常情况,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共同防范出口企业走逃行为的发生。
附件: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管理流程图
相关文章: |
| · 沪苏浙皖甬税务局签订协议,推动长三角一体化16项税务措施落地 | 10/30 |
| · 杭州市级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报销有变化 | 10/30 |
| · 江苏全面启动服务贸易付汇税务备案联合电子化 | 10/30 |
|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2020年8月热点问题 | 10/30 |
| · 深圳市税务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操作指引》 | 10/30 |
| · 安徽税务发布12366咨询热点问题解答(2020年5月) | 6/28 |
| ·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线访谈(四) | 6/28 |
| · 上海税务发布疫情防控税收优惠问答 | 6/28 |
| · 杭州市级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报销有变化 | 6/28 |
| ·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常见问题汇总(2020年6月) | 6/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