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房地产企业,如果租用村委的土地,在租用的土地上建房(小产权房),然后“以租代售”方法经营,这种模式需不需要缴税?如果需要缴税,会缴哪些税?小产权房“以租代售”方法存在哪些税务风险?如何防范这些税务风险?
为此,智慧源(中国房地产财税咨询网),作为15年来从事房地产财税研究的地产财税专家,对小产权房“以租代售”方法涉税情况进行分析,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但本文不讨论“以租代售”行为本身的合法性。
一、“以租代售”行为是要交税的
租赁也是经营行为,收取租金要缴纳流转税,营改增之前租金收入要缴纳营业税,营改增之后要缴纳增值税,并按照实纳流转税额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包括地方教育费附加);对经营利润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对租赁合同缴纳印花税。
二、“以租代售”方法要缴纳哪些税?
除了前面介绍的需要缴纳流转税及附加税费、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之外,与销售小产权房相比,因为财产权未转移,所以作为经营者还需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政策依据及分析如下:
(一)政策依据
1、《
2、《
3、《
(二)政策分析
1、从征税对象看,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房屋。不论是否取得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纳税人对实际使用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是负有纳税义务的。
2、从纳税人看,对于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实际使用人;房产税的纳税人是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显然对于“以租代售”方法下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房地产企业。
三、“以租代售”方法的税务风险分析
1、方法本身的法律风险带来的税务风险
这种风险的表现为,税务机关如果按照“实质重于形式要求”,会存在按照销售不动产收入补缴税款(租金通常是分期确认收入的),从而产生税收滞纳金和罚款。
2、与销售小产权房相比,存在多交税风险
这种风险是显而易见的,如果房子出售的话,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房子出售后就不用缴纳了;房产税在房子出售前属于存货不用缴纳,出售后更不用缴纳。可以想象,房地产企业对于一大批小产权房,租期内每年缴纳一笔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缴纳期限可能会在20至50年,这是多么大的一笔代价。
3、以为没有产权就可以不交税产生的偷税风险
我们前面已经分析了,因为小产权房不是国有土地,租售通常不会产生土地增值税,但是“以租代售”是需要交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流转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也是一定要缴的。
所以,小产权房本身的法律问题是争议的问题,再不依法纳税,就会增加更多的麻烦。
四、如何防范上述税务风险
智慧源认为,上述分析仅是针对小产权房“以租代售”方法进行的普适性分析,具体每家房地产企业经营情况不同,每个项目的特点各异,每个地区税务监管环境不一样等等,所以要防范税务风险,房地产企业还需和专业财税机构合作,针对每个具体项目的具体情况,做出科学合理的税收安排,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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