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发[2015]43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工作,保证税款及时、均衡、准确入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市政府决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对我市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作如下调整:
纳税人每月在规定征期内申报缴纳上月应纳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体工商户可在有利税收征管的前提下,经主管地税机关确定实行简并征期。纳税人出租房屋需要到地税机关代开发票的,应在代开发票的同时,按照代开发票金额计算缴纳房产税,并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
特此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
2015年9月26日
相关文章: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纳税期限 |
· 民法典下房产税“交付”标准的问题 | 10/30 |
· 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截止时间全解析 | 10/30 |
· 物业出租房产税与增值税纳税筹划及实务分析 | 10/30 |
· 营改增对一般纳税人从价计征房产税的影响 | 4/28 |
· 财税[2016]9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 9/26 |
· 房产税政策变化,潘石屹心里苦? | 9/26 |
· 巴基斯坦联邦税务局出台房产税收新政 | 9/26 |
· 土地价款计征房产税亟待解决的问题 | 9/26 |
· 推出房产税?天不时地不利人不和(一) | 9/26 |
· 樊纲:房价下降不太可能征收房产税是大趋势 | 9/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