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地税局调整个体户个人所得税附征率
2012/2/6   阅读:1313   字体大小 :    

  贵州省调整省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附征率,调整后,附征率最高的娱乐业,从调整前的3%-6%调至3%-5%,其他各行业也有所调整。

  记者从贵州省地税局获悉,贵州省现行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附征率是1997年制定的,从全省实际执行情况来看,部分内容已不能适应现状。为此,去年贵州省就调整个体工商户附征率征集意见。

  据了解,此次调整最明显的变化是基本统一且下调了大部分行业附征率的上下限,同时缩小了附征率上下限的差距。

 

  原附征率表中各行业附征率为浮动税率,上限和下限的差距较大,导致全省范围内不同地区纳税人的税负差别也较大,特别是在各地区交界处问题尤其突出。考虑到各地区的经济发展确实存在差异,新的附征率仍为浮动税率,但缩小了上、下限的差距。

  此外,由于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提高了费用扣除标准,对个体工商户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和生产经营所得税率表可能也会作相应调整,因此,从前瞻性考虑,这次对原附征率表中各行业附征率的上限大部分进行了下调,以减轻纳税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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