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二0一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关于取消注册税务师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正确理解
2014年8月12日,国务院发布《
另外,根据《法制晚报》的解读,这次取消职业资格的主要原则是,国务院部门设置的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一律取消;行业管理确有需要且涉及人数较多的职业,可报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设置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
近期,中税协为协助总局做好行业立法工作成立了行业立法小组。立法小组认为
事实上,注册税务师行业立法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并按照以下思路推进立法进程:
一是鉴于注册税务师亟须法律规范的紧迫需要,拟将《中国注册税务师条例》提请国务院列入2015年立法规划,力争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完成相关立法程序。
二是通过《注册税务师条例》明确行业法律地位。
三是根据国务院简政放权的精神以及国家税务总局领导的有关要求,规范行政管理、明确监管措施、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政机关行政监管和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
201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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