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某外商投资企业日前成功签署了预约定价安排(简称APA),成为大连首家达成APA的企业。据测算,达成APA后,仅此一项将为该企业消除双重征税过亿元。
对于此次双边APA的达成,大连市国税局总经济师谷兆春说:“这标志着我们正由以反避税调查为主的强制管理方式,转向以APA为主的税企平等协商模式,将有效防范税收风险,化解税收争议。”
为使本次APA顺利达成,大连市国税局成立了由分管局长带队的9人工作团队。在经过预备会谈,搜集整理企业经营信息后,大连市国税局最终确定企业符合APA的各项条件,并随后将企业的预约申请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在国家税务总局和对方国税务机关磋商过程中,大连市国税局及时提供了尽可能详尽的资料和测算,为APA的顺利签约打下坚实基础。
大连市国税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处处长李时经历了2013年至今的4次全部磋商。她告诉记者,磋商的过程充满艰辛,仅今年最后一轮磋商就历时2天半、近10个来回才最终确定方案。根据方案,两国税务主管最终确定了企业2007年至今应当补缴的税款额度、未来3年企业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利润率。根据方案,对方国家将就我国调增的税款予以相应退税。
对APA的最终达成,该公司财务总监十分欣喜。他告诉记者,一方面,APA避免了两国税务机关对企业进行双重征税的风险,为企业减轻1亿多元的税收负担;另一方面,依托APA确定的利润率,企业得以科学制定经营计划,消除税收风险,由此可顺利启动设备转型升级的战略部署。“未来3年,公司的总经营收入将达到100亿元,超过过去7年的总和。APA的达成为我们企业下一步的跨越式发展,创造了稳固和谐的外部环境。”这位财务总监说。
据大连市国税局国际税务管理处处长王永辉介绍,新常态下,跨国公司在华企业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如果再隐藏税务风险,经营上会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而税务机关如果仅凭借反避税调查,不仅手段单一,还可能使跨国公司遭受资金和名誉上的损失。达成APA后,以往跨国公司靠转移利润获取竞争优势的做法将不会再出现,企业经营的确定性增强,有利于其发展壮大,并对一个城市、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有着更好的影响和带动作用。
据悉,首例APA安排促成后,已经引发了强烈的示范效应。目前,已有4家跨国企业向大连市国税局提出APA申请,某著名跨国百货公司等2家企业已经进入正式磋商程序。大连市国税局正在依据各企业实际情况,分别制定预案。据测算,首例APA企业,每年将缴纳税款2000万元至3000万元;如果接续跟进的4户企业完成磋商,将全口径增加税收收入3亿多元,地方级收入近8000万元。
2011年~2013年,中国共签署双边预约定价安排21件。其中,2011年4件;2012年9件;2013年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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