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频繁收到网友关于中秋发月饼送礼的涉税问题:
“老师,给客户送月饼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老师,中秋节发购物卡如何进行涉税处理?”
“老师,中秋晚会发微信红包可需代扣个税?”…………
下面,笔者分十三种情形,系统整理中秋发月饼、送月饼、送购物卡等等相关问题的会计处理、政策规定及涉税实操。看完下面的文章,我觉得我再也没有必要回答类似的问题了。
全文内容框架如下:
[情形一]购买月饼用于集体福利
品税阁公司订制了100箱月饼用于中秋节晚会品尝,取得厂家专用发票,金额30000元,增值税3900元。
1、会计处理:
购进时:
借:库存商品 30000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 3900
贷:银行存款 33900
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33900
贷:库存商品 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900
期末计提职工薪酬时:
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 339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33900
2、增值税:转出进项税额3900元。
依据:《
转出的进项税额填列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里的第二部分“进项税额转出额”。
3、企业所得税:不视同销售,33900元并入职工福利费限额扣除。
依据:A、《
B、《
4、个人所得税: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依据:A、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2012年4月11日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就所得税相关政策中答复,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B、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2018年第三季度税收政策解读,目前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未向个人量化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税。
[情形二]自产月饼用于集体福利
中秋节晚会上,品税阁公司用自产100箱月饼用于品尝,该批月饼生产成本28000元,市场价金额30000元。
1、会计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31900
贷:库存商品 28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900
期末计提职工薪酬时:
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 319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31900
2、增值税:计提销项税额3900元,消耗的材料等进项允许抵扣。
依据:《
3、企业所得税:资产的所有权仍然属于企业所拥有,因此不视同销售;31900元并入职工福利费限额扣除。
依据:同情形一
4、个人所得税: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依据:同情形一
月饼发给职工
[情形三]购买月饼发放给职工(包括离退休人员)
为欢度中秋佳节,品税阁公司订制了100箱月饼发放给职工,取得厂家专用发票,金额30000元,增值税3900元。
1、会计处理:同情形一
2、增值税:转出进项税额3900元。
依据:同情形一
3、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确认收入30000元,同时确认视同销售成本30000元;33900元并入职工福利费限额扣除;视同销售收入30000元增加业务招待费、广告费计提基数。
依据:A、《
B、《
C、《
4、个人所得税:并入当月工资中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依据:A、《
B、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情形四]自产月饼发放给职工
为欢度中秋佳节,品税阁公司将自产的100箱月饼发放给职工,该批月饼生产成本28000元,市场价30000元。
1、会计处理:
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339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9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28000
贷:库存商品 28000
期末计提职工薪酬时:
借:管理费用等--福利费 339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33900
2、增值税:计提销项税额3900元,消耗的材料等进项税允许抵扣。
依据:同情形二
3、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确认收入30000元,同时确认视同销售成本28000元;以视同销售收入30000元增加业务招待费、广告费计提基数;33900并入职工福利费限额扣除。
依据:同情形三
4、个人所得税:并入当月工资中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依据:同情形三
[情形五]自产月饼赠送给客户
为欢度中秋佳节,品税阁公司生产了1000箱月饼作为礼品赠送给客户,生产成本180万元,市场价格200万元。
1、会计处理: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206
贷:库存商品 18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6
2、增值税:视同销售计提销项税额26万元,耗用材料的进项税额允许抵扣。
依据:《
注:纳税申报时,因赠送不会开具发票,故应将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填入“未开具发票”栏次申报,进项税勾选后做抵扣申报。
3、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确认收入200万元,同时确认视同销售成本180万元;以视同销售收入200万元增加业务招待费、广告费计提基数;206万元计入业务招待费,按规定限额扣除;公司负担的个人所得税不允许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填列如下:
依据:A、《
B、《
C、《
4、个人所得税: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依据:《
[情形六]购买月饼赠送给客户
为欢度中秋佳节,品税阁公司订制了100箱月饼作为礼品赠送给客户,取得厂家专用发票,金额30000元,增值税3900元。
1、会计处理:
购进时:
借:库存商品 30000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 3900
贷:银行存款 33900
赠送时: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33900
贷:库存商品 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900
2、增值税:视同销售计提销项税额3900,进项税额3900允许抵扣。
依据:同情形五
注:购买商品作为礼品赠送给客户,最大的关注点增值税如何处理的问题。因为给客户赠送礼品理应计入业务招待费,如果认为是个人消费,根据
3、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确认收入30000元,同时确认视同销售成本30000元;以视同销售收入30000元增加业务招待费、广告费计提基数;对计入业务招待费33900元在规定限额内扣除;;公司负担的个人所得税不允许税前扣除。
依据:同情形五
4、个人所得税: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依据:同情形五
新的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中增加了偶然所得汇总申报的选项,当企业向不特定的对象随机赠送礼品或发放红包时,不需要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可汇总申报个人偶然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如下图:
相关文章: 月饼 集体福利 |
· 关于发月饼和送礼涉及的税务处理汇总 | 10/30 |
· 财税[2016]140号后餐饮企业“外卖”,卖月饼的要爽了,卖(送)酒水的又歪了 | 1/5 |
· 你知道吗?工资越高,“月饼税”越高! | 9/26 |
· 月饼、电影、旅游,视同销售一税牵 | 9/26 |
· 外购商品后改变用途用于集体福利确认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收入是否包含转出进项税? | 1/27 |
· 中秋买月饼开“办公用品发票”再“横行” | 10/10 |
· 老宅、二孩与“月饼税” | 10/10 |
· 企业发月饼,税务处理要清楚 | 10/10 |
· 谁创造了“月饼税”?——从税法解释的角度谈税收法定原则 | 1/5 |
· “月饼”相关的税收政策梳理 | 1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