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地税营[2014]156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委托代征手续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为进一步明确纳税人取得委托代征手续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4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单位取得的委托代征手续费,应按营业税“服务业——代理业”税目,依5%税率照章缴纳营业税。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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