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2号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14年版]等报表》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申报表中填报“是否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从业人员”、“资产总额”等信息后,即作为备案资料随申报表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无需另行报送备案资料。
本公告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2015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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