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公告2017年第37号商务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做好《
一、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范围,自2017年7月10日起,依照《
二、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适用备案管理的,应按照《备案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通过外商投资综合管理系统在线填报《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申报表》(以下简称《设立申报表》)或《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申报表》(以下简称《变更申报表》)。其中,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当填报《设立申报表》。
三、《备案办法》所称“并购”指《商务部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商务部令2009年第6号)规定的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备案办法》所称“战略投资”指《
四、《设立申报表》、《变更申报表》见本公告附件。
附件:
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申报表
2.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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