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纳税人提问,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如何开具发票?
这个问题涉及《
也就是说这个文件只针对非居民个人的增值税问题进行规范,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事项不在此列。
对于税源管理,在登记备案管理环节明确,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税款扣缴义务的境内机构和个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税款登记手续。
境内机构和个人向非居民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的,应当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
境内机构和个人向非居民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从境外取得的与项目款项支付有关的发票和其他付款凭证,应在自取得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非居民项目合同款项支付情况报告表》(见附件3)及付款凭证复印件。
境内机构和个人不向非居民支付工程价款或劳务费的,应当在项目完工开具验收证明前,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告非居民在项目所在地的项目执行进度、支付人名称及其支付款项金额、支付日期等相关情况。
境内机构和个人从境外取得的付款凭证,主管税务机关对其真实性有疑义的,可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计账核算的凭证。
也就是说,非居民个人是不必办理税务登记的,境内纳税人向非居民个人发包劳务项目,一要办理扣缴税款登记,因为根据《
那么,境内纳税人仅凭这些就可以作为税收凭证入账吗?其实是不然的。
应扣缴税额=购买方支付的价款÷(1 税率)×税率
第二十五条规定,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四)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境内纳税人如果要抵扣进项税,是需要有完税凭证的,当然同时还要有其他诸如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发票等。这个完税凭证是增值税抵扣凭证,但是否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凭证呢?
《
参考《
可见增值税要求的抵扣凭证及资料也是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的。当然如果税务机关对境外单据有疑义的,可要求企业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综上,境外个人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境内支付款项的单位和个人为其增值税扣缴义务人,作为扣缴义务人应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税款登记手续,在支付其所得时需代扣其增值税,并取得完税凭证,境内企业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同时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无须境内主管税务机关为其代开发票。但支付同时应从境外个人处取得的与项目款项支付有关的发票和其他付款凭证,并应在自取得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非居民项目合同款项支付情况报告表》及付款凭证复印件。主管税务机关对其真实性有疑义的,可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计账核算以及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凭证。
相关文章: 非居民个人 劳务 |
· 什么样的劳务报酬所得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 1/17 |
· 建筑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的秘诀 | 10/30 |
· 北京税务发布2020年5月货物和劳务税热点问题解答 | 6/28 |
· 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劳务派遣的开票区别 | 6/28 |
· 与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有关的三个“天数”,需搞清楚! | 11/26 |
· 财税[2016]47号文实务解读:劳务派遣服务营改增后的政策(含如何开票、会计处理等) | 11/26 |
· 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计算(2019年) | 11/26 |
· 【纳税争议】非居民个人在中国缴纳的社保个税不能税前扣除吗? | 11/26 |
· 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计算(2019年) | 11/26 |
· 委托境外研发,支付的服务费用属于特许权使用费还是劳务费? | 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