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商品转让业务营业税政策调整前后对比分析
近年来,国内金融市场和金融业务发生了显著变化,随着金融行业不断创新,新的衍生金融产品不断推出。
为支持金融行业发展,鼓励金融业务创新,我们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商品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取消对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四大类”间的限制,对所有金融商品买卖出现的正负差,在同一个纳税期内可以相抵,相抵后仍出现负差的,可结转下一个纳税期相抵,但年末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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