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政性资金的纳税调整
纳税人取得的财政性资金,同时符合
如果作为征税收入处理,也有可能存在税会的时间性差异。会计上按照相关准则的规定,可能在受益期间确认收入。而所得税上必须于实际取得年度一次性确认收入。两者的时间性差异,在
如果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税会差异的调整在
不征税收入还有60月未用完、必须转所得税上收入的规定。这在
二、权益法核算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调整
采取权益法核算的长投,会计核算和所得税处理都比较复杂,税会调整也远比成本法调整起来麻烦。所得税处理上二大原则:一是所得税上按历史成本为基础,二是股息红利的确认时点为股东会作出利润分配日期。
权益法下对取得长投的负商誉,如花100取得了对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份额120的股权,会计上20计入了营业外收入,所得法上20不作收入,在
权益法下长投核算,需要按被投资企业净损益变化,计入投资收益。税法上在作出分配时进行税务处理,在没有分配、会计上计入投资收益时,在
三、从合伙企业分回利润会不会重复调整?
新申报表在
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合伙企业采取“先分后税”,这里的分是指“应划分”而不是“实分得”。“应分未分”时在41行纳税调增,“实分但已按应分作了调整的”在41行作纳税调减。
法人合伙人从合伙企业分得的所得额,不属于居民企业间股息红利,不能作免税收入处理。
对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涉农所得等,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有不一样的穿透规则,法人合伙人通过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取得股息红利,一般不视为“直接投资”,要缴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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