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财务应对策略
2011/11/22   阅读:1434   字体大小 :    
1、实行法人所得税   现行:   内资——以企业为纳税人,兼顾有生产经营的非企业单位法人的需要,除特定情况外,总分机构分别纳税。   外资——以法人为纳税人,除特定情况外,总分机构统一纳税。   新法:实行了法人所得税,以所有企业和有收的组织为纳税人,总分机构实行汇总纳税,但境外亏损不得与境内盈利抵减。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   理由:国际惯例,民事法律体系完善、与现行的外资政策相衔接,经济活动参与主体的规范化,征收水平提高、走向世界的需要。  2、类分纳税义务为完全和有限。 现行:义务不明确   境外所得如何征税不明确   与其他国家的税收管辖权划分不清  新法:分类设定纳税义务,划分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3、较低的税率   现行:多种税率——企业所得税税率、地方所得税税率、预提税率、照顾性税率。   法定过高、地方失效。   选25%的理由:发展中国家的一般水平,同周边国家相当。   一般税率:25%   非居民: 20%   小型微利企业:20%    高新技术企业:15%  4、明确以收入为核算的起点   企业所得税的起点有:收入、应税收入、所得、应税所得   5、合理的扣除规则   国际上的一般做法: 与取得收入相关的成本费用支出据实扣除;公益性捐赠支出可有限的扣除;合理的准备可适度计提……  新法:合理的人工支出据实扣除      适度提高综合折旧水平,外11%-12%,内资7%      公益性捐赠扣12%      利息支出的条件更为严格      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扣除的条件会适度放宽      业务招待费维持现有水平      …………新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财务应对策略下载: ppt 文件  
安瑞事务所 2026 版权所有
昆明安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虹山东路版筑翠园1栋          
邮编:650031
联系电话:0871-65328170   
手机:13078703171、13099437177 
客服QQ邮箱:1291781610、 2682435308
备案许可证: 滇ICP备09009492号    
版权所有 2018-2028  
  云南在线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