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改总局新版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相关内容的通知
各纳税人:
总局新版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经过半年上线启用运行平稳。为了使个体工商户查账征收预缴申报以及核定征收日常申报更加接近全年生产经营情况,便于纳税人使用。拟将《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A表)》中按本期数据申报的相关内容,修改为按本年累计数据申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改内容
(一)除本表中第十二行“本期实际应缴税额”中的“本期”不变外,将第一、二、三、五、九行中的“本期”全部去掉。
(二)表头中的“金额”修改为“累计金额”。
(三)在第九行“预缴税额”后增加一行“实际已缴税额”。
二、适用范围
该申报表适用于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预缴纳税申报,以及核定征收的纳税申报。修改后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A表)》及填表说明见附件。
另外,对于全年一次性奖金没有征收子目的问题,已经在《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征收税目下添加了征收子目。
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下载: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2015年2月10日
相关文章: |
· 沪苏浙皖甬税务局签订协议,推动长三角一体化16项税务措施落地 | 10/30 |
· 杭州市级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报销有变化 | 10/30 |
· 江苏全面启动服务贸易付汇税务备案联合电子化 | 10/30 |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2020年8月热点问题 | 10/30 |
· 深圳市税务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操作指引》 | 10/30 |
· 安徽税务发布12366咨询热点问题解答(2020年5月) | 6/28 |
·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线访谈(四) | 6/28 |
· 上海税务发布疫情防控税收优惠问答 | 6/28 |
· 杭州市级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报销有变化 | 6/28 |
·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常见问题汇总(2020年6月) | 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