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外合作及海上自营油气田资源税纳税申报表》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外合作及海上自营油气田资源税纳税申报表》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号 2012.1.20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4号),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制定了适用于中外合作油气田和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海上自营油气田填报的《中外合作及海上自营油气田资源税纳税申报表》,现予以发布,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中外合作及海上自营油气田资源税纳税申报表
中外合作及海上自营油气田资源税纳税申报表填表说明
相关文章: 海上自营油气田 资源税 |
| · 外购 自采应税产品混合销售如何扣减销售额——《资源税法》新内容之一 | 10/30 |
| · 资源税税率的确定与适用问题——《资源税法》新内容之二 | 10/30 |
| · 缴纳资源税:重点把握好这四个关键点 | 10/30 |
| ·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资源税政策和征管服务措施解读 | 10/30 |
| · 财税[2016]6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适用税率的批复 | 9/26 |
| · 7月1日起资源税改革全面推开,清费立税,从价计征——完善绿色税收护航美丽中国 | 9/26 |
| · 资源税全面改革推开首月,“减负 环保”双重效应初显 | 9/26 |
| · 天津开出首单地热资源税尾水回灌可减70%税费 | 9/26 |
| · 云南省开出资源税改后首张税票 | 9/26 |
| · 一张表告诉你河北水资源税怎么缴?缴多少? | 9/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