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地方教育附加
水利建设基金:各级收取的政府性基金(养路费、公路建设基金、市场管理费等十项收费);行政区域内全民单位、非本村集体单位和个人征(租)用的四种农业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凡有销售(营业)收入的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经营者、银行保险企业及各类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
水利建设基金:政府性十项收费的收入额;征(租)用农业用地所占亩数;有经营收入的分别为营业收入、销售收入、利息收入或业务收入额。
水利建设基金:十项政府性收费为收费额的3%;征用可耕地为每亩定额一次性征收;凡有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体经营者,按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0.8‰,银行(含信用社)按利息收入的0.5‰,各类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按业务收入的1‰征收,保险公司按保费收入额的0.5‰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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