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融资性售后回租方式租赁固定资产,企业所得税方面如何处理?
采取融资性售后回租方式租赁固定资产,企业所得税方面如何处理? 2011年03月21日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问:企业采取融资性售后回租方式租赁固定资产,企业所得税方面如何处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3号),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后,又将该项资产从该融资租赁企业租回的行为。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时,资产所有权以及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报酬和风险并未完全转移。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人出售资产的行为,不确认为销售收入,对融资性租赁的资产,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账面价值作为计税基础计提折旧。租赁期间,承租人支付的属于融资利息的部分,作为企业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 政策解读—— 融资租赁合同贴花要分三种情况进行处理 融资租赁业务印花税政策解答 租赁业务的税务问题探讨 融资租赁涉税政策 融资租赁业务的税务处理 融资租赁税收瓶颈的突破 融资租赁税收筹划案例分析 租赁业涉税政策分析 融资性回租财税处理技巧 税务问题未明示外资融资租赁商欲讨说法 融资租赁快速发展需要争取相关财税政策 增值税转型后融资租赁公司适用税收政策分析 融资租赁业务的流转税税收政策的解读及适用 融资租赁租入固定资产纳税调整及所得税会计处理 融资租赁方式下承租人的所得税会计处理 两种方式破解融资租赁行业税收难题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可免增值税、营业税 财税部门正考虑将租赁行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畴 个人与汽车服务公司合作运营纳税政策解答 关于将“融资租赁业”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的紧急建议 财税字[1999]183号融资租赁业营业税计税营业额问题 增值税转型冲击、实务操作模式创新应对与融资租赁公司税收政策解读 国税函发[1995]6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营业税的通知 国税函[2000]51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0]90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补充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3号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3号解读: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获税收扶持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政策解读 解读2010年第13号公告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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