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国税函[2013]430号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报送我省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备案名单[第三十三批]的通知
2013/8/30   阅读:927   字体大小 :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报送我省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备案名单[第三十三批]的通知

粤国税函[2013]430号    2013-6-24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报送我省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备案名单(第三十三批)的函》(粤经信商贸函〔2013〕992号)转发给你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二手车销售发票式样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693号,省国税局以粤国税函〔2005〕424号转发)中的“从事二手车交易的市场”按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供的备案名单执行。

附件:《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报送我省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备案名单(第三十三批)的函》(粤经信商贸函〔2013〕992号)

安瑞事务所 2026 版权所有
昆明安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虹山东路版筑翠园1栋          
邮编:650031
联系电话:0871-65328170   
手机:13078703171、13099437177 
客服QQ邮箱:1291781610、 2682435308
备案许可证: 滇ICP备09009492号    
版权所有 2018-2028  
  云南在线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