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征工商管理费 “费改税”契机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2008年9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8月22日《每日经济新闻》) 个体工商户管理费是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一项收费,虽然合法,但极不合理。所以,国家有关部门决定停征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很得人心。 工商部门的这一姿态,能否得到其他部门的积极响应,从而产生其他效应呢? 首先,能不能产生标本与示范作用?近年来,随着政府行为的不断规范,已经取消了一大批不合理的收费,受到了企业和群众的欢迎。尽管如此,一些收费仍然饱受批评。因此,工商部门能够从企业与群众的利益考虑,停止已经征收了20多年的个体工商户管理费,是值得赞赏的。我们期待工商部门的这一举动,能够产生标本与示范作用,得到其他部门的积极响应,取消或停止征收那些虽然披着合法外衣,但却不合理的收费,真正为企业和群众减负。 第二,会不会引起各种变相收费?收费的生命力所以如此顽强,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这些收费都与部门的利益紧密相连,与部门的奖金、福利待遇密切相关,这些收费从某种意义上讲还与政府分管领导的权力相关。所以,取消某项收费,不仅是利益的再调整,而且是权力的再分配。我们担心的是,工商部门在取消了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部门既得利益减少的情况下,会不会引发用变相收费挽回“损失”呢?比如,以各种培训、辅导之名向个体工商户收取费用,或者提高摊位费标准等。 第三,能不能推动“费改税”步伐的加快?要想从根本上解决收费问题,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是规范,二是取消。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最好的办法就是规范,规范的最佳途径就是实行“费改税”,将各种合理合法的收费纳入到税收的轨道。这样既可以保证这些收费的足额按时征收,也能够防止各种不规范行为的发生。对其他一切不合理的收费,则充分利用“费改税”的机会全部取消。 其实,有关“费改税”的问题,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已成为了一个重要话题,由于涉及的部门利益太广泛,阻力太大,一直没有实质性进展。这次个体工商户管理费这一“老费”的停征,就是推动“费改税”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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