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重组中包含无形资产,是否需要就无形资产单独缴纳增值税?还是都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2020/10/30   阅读:1950   字体大小 :    

问:财税2016年36号: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不征收增值税。

请问,资产重组中包含无形资产,是否需要就无形资产单独缴纳增值税?还是都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未在文件中列明的资产应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答复机构:安徽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

答复时间:2020-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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