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营改增之后,企业间借款也是经常发生的,根据
一、贷款服务
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
二、税目及税率
1、正常情况交税:企业间借款按“贷款服务”税目缴纳增值税,税率为6%,征收率为3%。
2、特殊情况交税:如果企业间无偿借款,按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可以按第1种情况开具发票。(根据
3、特殊情况免税:符合条件的统借统还免征增值税,可以开具零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发票开具
企业间发生对外借款时,贷款企业向借款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正确选择税收分类编码。
对未按规定规范使用税收分类编码的纳税人,主管国税机关将依照下列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根据《
四、未按规定开具或取得发票的影响
根据《
五、有关误区
1、贷款服务可以抵扣。根据
2、贷款服务不可以开具增值专用发票。没有文件规定说贷款服务不得开具增值专用发票,也没有文件说不得抵扣进项就不得开具专票,只是说没有必要开专票。
3、不需要发票也可以税前扣除。有部分财务人员认为没有发票也可以税前扣除,这样理解是不对的,发票是重要的有效凭证之一,还需要借款合同等凭证共同作为税前扣除的有效凭证。
4、“白条“”入账存在两个风险,一是税务机关可能“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规定,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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