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
答: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均应进行2013年度关联业务申报。
(1)除《
答: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应严格按照申报表中后附的“填报说明”要求填写。由于企业均有关联关系(包括投资关系),各纳税人须填报关联关系表(表一)。存在向境外支付款项的,须填报对外支付款项情况表(表九)。
答:企业报送关联交易申报表的时间与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间同步(2014年05月31日前,遇节假日顺延)。
答:“封面”和“表一”为必填表。如果没有发生对境外的投资业务则“表八”、“表九”不要打开,否则打开后可能无法保存。
答:请把已填的关联申报表删除(不要把所得税汇算清缴表删了),重新填写“封面”、“表一”和发生相关业务的表,“表八”、“表九”不要打开,填完后可以保存。
答:在表五“其他”栏下方空白处填写“其他”两字,在右边栏目中全部补零即可通过。
答:企业的投资方也属于关联方,应在“表一”中填写。若投资方是自然人,则应在表一的“关联方名称”中填自然人的姓名;在“纳税人识别号”中填身份证号;“国家(地区)”、“地址”中填身份证上的地址;“法定代表人”填无;“关联关系类型”中填入相应的关联代码(代码见填表说明)。
答:参照问题2第二条要求。如是否准备同期资料选“√”则第二项不能选“√”。
答:检查表三至表七是否有应填的表没有填,或应补零的未补零,具体操作参照问5。如果补零后表五出现不能通过的提示请参照问7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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