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消息:9月23日,保监会财会部处长郭菁在某次会议上表示:“
谈及原因,郭菁认为,保险业“营改增”有其难点和特殊性:首先,保险业营改增增值额不易确定。主要因为保险产品期限较长,许多产品类似于长期储蓄,投资收益体现为资金内生价值。
其次,金融保险业的收入与成本与传统行业不同。具体而言,不同于工业或商贸公司成本费用发生在前,收入取得在后的特点,保险业务中保费收入的取得先于成本费用的发生;保险收入的确认与收取保费的现金流存在差异;成本∕费用主要有赔付支出、保险责任准备金、佣金及手续费支出等;保险公司资产采购等支出较少。应该说,大多数成本费用难以取得增值税发票。
另外,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较多,管理链条较长,管理难度较大等都是阻碍保险业“营改增”的原因。
另据中国证券报报道,郭菁透露:保险业“营改增”可能采取一般征收方式加以推进,即以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的差额计税,税率预计为6%。原营业税下免税业务可望继续免征增值税,这在一年期以上返还型人身保险中或可得到体现。未来,保险业“营改增”将考虑对进项税严格实施“以票控税”,基于投资收益的不同类别可能适用不同处理,购买不动产的进项税可能需要分0至20年抵扣。
由于相关方案仍在制定过程中,所以最终方案如何施行尚待观察。以现有的推进思路来看,在计税上,如果业务收入按6%一般征收,且定价不变,保险公司业务收入将下降5.66%,因成本费用可通过抵扣进项而降低,收入下降对利润影响不明显。
在此前,曾经披露了两个细节:
一,我们在8月28日《
二,我们在9月6日《
这两个细节与前述保监会人士的表态相联系,似乎印证了2015年全面完成“营改增”的可能性已经微乎其微。
值得注意的是,日前中国经济网采访了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刘尚希,刘的一席话值得关注,他说:应该说改革大的方向是明确的,只是在改革节奏上可能有所调整。“营改增”中剩余行业的推进工作要根据条件,条件成熟了就往前推,条件不具备时也不能硬推。
全面“
目前,“
不过,改革只能往前进,不能后退,否则此前取得的改革成果将全部泡汤。
从目前的情况看来:一方面,除个别行业外,“
另一方面,本来可以因“营改增”规范作用带来的所得税收入增长,却因为整体经济形势不佳而没有出色表现;房地产税、个人所得税、遗产税、环保税等增加收入的税收改革进展也并不十分顺利,政府寻觅替代税源的努力暂时落空。
在这种情况下,迫于财政收入的压力,“
元素并不认为,现在“营改增”的推迟是出于技术层面的原因。政府之所以迟迟未公布方案,极有可能是出于经济考量。税制改革要为经济发展配套的,更要为经济发展服务。因此,元素认为:剩下几个行业的“营改增”的最终方案是啥样以及方案何时推出,都要取决于我国接下来的整体经济形势。
记得元素曾和某位老师讨论“营改增”的留抵税额时,老师就讲到了中央、地方财政的权衡以及方案设计团队的多次努力和调整。
张伟老师曾经在点评"
改革是利益的重新组合,牵一发而动全身,几家欢乐几家愁:既要考虑税制原理,体现
三个方面都理顺了,营改增这艘大船方能破浪前行,财政部总局的顶层设计者们着实是辛苦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