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政策变化,潘石屹心里苦?
2016/9/26   阅读:2645   字体大小 :    

 

 

 

北京地税官网6月曾发布一则消息,

内容只有一句话:

6月8日,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一行到市地税局,与市地税局局长杨志强就相关涉税事项进行座谈。

越简单的新闻,越有料,越有内涵。

他们到底约谈什么相关涉税事项呢?

其实我是一个爱八卦的人,

下面综合新闻,做如下推测:

一、政策调整

1998年6月12日,由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6号修正的“北京市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细则”

第四条规

定:企业、事业单位房产,不论自用还是出租

均按征收月份前一个月的月末帐面房产原值,一次减除百分之三十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其他单位和个人

出租的房

产,以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按照该项规定,北京地区的企业如果出租房产,其房产税不是按照租金收入乘以12%计算的,而是按照房产余值乘以1.2%计算的。

2016年5月15日,北京市市长正式签署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69号,正式决定废止1986年12月2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发165号文件。

这也就意味着,实施将近三

十年的,不论自用还是出租

均以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的房产税政策

寿终正寝

2016年6月28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的通知,通知规定:

一、

以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的,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二、除法定免纳房产税的情况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由税务机关核实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减征或免征房产税。三、房产税全年税额分两次缴纳,纳税期限为每年4月1日至4月15日、10月1日至10月15日。四、

本通知自2016年7月1日起执行。

9月9日,海淀地税公众号发布文章称,北京明确房产税执行标准。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

本市所征收的房产税主要针对

企业拥有的房屋或出租等形式的经营用途的房屋,并非针对个人住宅的房地产税。

二、

房产税由

产权所有人缴纳。

三、计算公式如下:

二、SOHO业务

8月17日,SOHO中国发布2016年中期业绩报告。

2016年上半年,SOHO中国实现

营业额7.27亿元,

同比上升85%,毛利率达77%;净利润约6亿元,同比上升344%

。2016年上半年,公司取得

租金收入7亿元,

同比上升60%,目前已经完工投资物业的平均出租率为85%;平均租金水平较上一年上涨9.6%。

我们知道,SOHO中国近年来,一直致力于转型

商业地产租赁业务,通过

中期业绩报告可以看出,

租金收入占其营业额的比例高达96%

,北京地区作为SOHO租赁业务的重点,房产税政策的调整,将会对其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这就不难看出,为什么房产税政策刚一调整,潘石屹就要拜访北京地税相关领导了。不知道此次房产税政策调整对SOHO中国的业绩影响有多大,也许只有通过2016年年报,我们才能估算出具体影响。

以上内容,仅为推测,请勿联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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