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及操作要点
根据《
执行该政策需注意:企业作为一个纳税主体,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应当将应税所得与减免税所得合并计算,在此基础上减去境外所得、加减纳税调整等事项后,得出“纳税调整后所得”。在计算“纳税调整后所得”时无论应税所得、减税所得是盈利还是亏损均应相互抵补,原《
为简便起见,不考虑21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22栏“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操作要点如下:
第19栏“纳税调整后所得”为负数的,第20栏“所得减免”一律按零计算,该“纳税调整后所得”即为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亏损的金额,填列亏损表第6行第2列,但第23栏应纳税所得额只能填写零,因为应纳税额不能为负数。
“纳税调整后所得”为正数的,第23栏“应纳税所得额”=纳税调整后所得-所得减免。其中,“所得减免”需区别下列情况计算(填写):
(1)减免税所得为正数,且减免税所得小于纳税调整后所得,第20栏“所得减免”按照减免税所得金额据实填写;
(2)减免税所得为正数,且减免税所得大于纳税调整后金额,第20栏“所得减免”填列纳税调整后所得金额,即应纳税所得额为零;
(3)减免税所得为负数,第20栏“所得减免”填写0,第23栏“应纳税所得额”与第19栏“纳税调整后所得”相等。
为便于比较,不考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抵免应纳税所得额及其他纳税调整事项,现将各类情形列示如下(单位:万元):
二、申报表填报要点
对于所得减免项目,在申报表
(1)
(2)
(3)
即,当所得减免项目出现亏损时,填报0。原《
(4)当
当
此外,当企业有多项所得减免项目时,无论各个减免所得项目盈利还是亏损,
三、示例
(1)甲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务,经核算,2017年度,免税所得项目亏损100万元,应税所得盈利150万元,假设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且该企业无以前年度亏损及投资抵扣优惠。
计算过程:纳税调整后所得=150-100=50万元,免税所得亏损,应纳税所得额=纳税调整后所得-所得减免=50-0=50万元。
申报表填列:
①
②
(2)甲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务,经核算,2017年度,免税所得项目亏损150万元,应税所得盈利100万元,假设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且该企业无以前年度亏损及投资抵扣优惠。
计算过程:纳税调整后所得=100-150=-50万元,结转以后年度弥补,应纳税所得额=纳税调整后所得-所得减免=-50-0=-50万元<0,故应纳税所得额为0。
申报表填列:
①
②
注:第23行“应纳税所得额”:金额等于本表第19-20-21-22行计算结果。本行不得为负数。按照上述行次顺序计算结果本行为负数,本行金额填零。
第19行“纳税调整后所得”减去第20行“所得减免”后的金额-500000元于
(3)甲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务,经核算,2017年度,免税所得项目盈利100万元,应税所得亏损150万元,假设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且该企业无以前年度亏损及投资抵扣优惠。
计算过程:纳税调整后所得=-150 100=-50万元,结转以后年度弥补,应纳税所得额为=纳税调整后所得-免税所得=-50-0=-50万元<0,因此,应纳税所得额为0。
申报表填列:
①
②
(4)甲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务,经核算,2017年度,免税所得项目盈利150万元,应税所得亏损100万元,假设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且该企业无以前年度亏损及投资抵扣优惠。
计算过程:纳税调整后所得=-100 150=50万元,免税所得盈利1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纳税调整后所得-所得减免=50-50=0(万元)。
申报表填列:
①
②
相关文章: 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