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地税征[2006]242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税收征收管理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纳行为,促进税收执法文书合法、准确、规范地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
一、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要充分认识税收执法文书的重要性,严格依照修订后的文书执行,保证执法的严肃性和统一性,进一步提高征管水平和质量。
二、本次修订的文书式样共68个,涉及原《
三、凡未纳入此次修订范围的文书,各级税务机关在制作、使用时,应当严格按照《
四、由于“延期缴纳税款审批表”、“委托代征协议”两份文书的修改意见正在请示总局,在总局批示下达之前,暂时使用原有文书式样。
五、此次修订的税收执法文书式样,自2006年5月1日起执行。
附件:
1.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税收征收管理执法文书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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