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国税发[2012]37号 甘肃省关于转发加强税务工商合作 实现股权转让信息共享的通知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 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加强税务工商合作 实现股权转让信息共享的通知
甘国税发[2012]37号 2012.2.7
各市(州)、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兰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甘肃矿区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东风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各级国税、地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向地方政府汇报工作,争取支持。
要加强协作配合,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信息交换的准确度和效率。要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相关保密制度。
对本地区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及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12年2月20日前形成书面报告分别报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甘肃省地方税务局、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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